大皖新闻讯 近日,庐江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。被告人夏某冒充女性与同事许某网恋,并以各种理由骗取其钱财共计2万余元,被法院判决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据了解,被告人夏某出生于2002年,与同为“00后”的许某本是同事关系。2024年8月起,夏某利用许某渴望交友的心理,心生一计,谎称要为其介绍对象。随后,他使用微信小号,伪装成一个名叫“小瑶”的女性,与许某开始网上交往。
在取得许某的信任并确立“恋爱”关系后,夏某便开始以小瑶的身份,编造各种理由向许某索要钱财。从日常的“买手机”“买卫生巾”,到突发的“生病就医”“爷爷住院”,甚至还虚构了“发生交通事故”“房租到期”等紧急情况。许某在“爱情”的迷惑下,对“女友”的遭遇深信不疑,通过微信、支付宝等方式,先后多次转账,累计被骗金额高达2万元。
纸终究包不住火,骗局最终败露。案发后,夏某如实供述罪行,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许某经济损失,取得其谅解。
庐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法院综合考虑夏某犯罪的性质、情节、社会危害程度等,依法作出前述判决。
宣判后,被告人夏某未提出上诉。目前,该判决已经生效。
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通讯员 张震
编辑 王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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